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匯總、審查形成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已報請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以通知形式印發,并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個省、直轄市試行。據悉,《草案》列明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草案》共328項,包括:禁止準入類96項,限制準入類232項。
《草案》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取消、新設或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以及對禁止和限制市場主體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事項作出新的規定的,以最新規定為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8日表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實體性內容。《草案》的編制,檢驗、校正了《意見》的觀點、措施,提高了《意見》的科學性、準確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期間,多次召開部門、地方、企業和學者座談會聽取意見,先后五次書面征求國務院60多個部門和機構的意見,兩次征求地方政府意見。報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形成了目前公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據該負責人介紹,梳理清單并不是簡單把法律法規等中的禁止類、限制類列入,也不是把現行禁止限制的領域簡單納入,在體現了精簡原則的同時,對市場上出現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等,本著降低創新創業門檻的原則,不急于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據了解,負面清單是國際上廣泛采用的外資準入管理方式,但還少有在國內市場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嘗試。我國首份負面清單在2013年9月于上海自貿試驗區正式出爐,此后更新版的負面清單在擴圍之后的廣東、天津、福建及上海自貿區中統一實行,均屬于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目前正在進行中的中美投資協定談判與中歐投資協定談判,也均采用了“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模式。
專家表示,負面清單從外資擴展到內外資,從區域擴展到全國,是市場準入制度和投資管理體制的重大突破,這意味著我國已經實行了長達三十多年的審批制投資管理體制將走向終結。負面清單制度的意義還不僅體現在投資管理體制,還涉及準入機制、審批機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法律法規體系等在內的一系列體制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