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關總署2014年第54號公告,今天起將正式啟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增列“市場采購”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039”。這一為義烏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落地,標志著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取得重大進展。
據杭州海關隸屬義烏海關介紹,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15萬(含15萬)美元以下、并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海關市場采購監管方式(代碼1039)僅限于在義烏市市場集聚區(范圍為義烏國際小商品城(600415,股吧)、義烏市區各專業市場和專業街)內采購的出口商品。
作為首批享受到“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便利的商家,義烏市合京進出口公司經理何峰明深有體會:“我們公司有很多歐美客戶,對商品的品質要求較高,以前用旅游購物貿易方式申報,每批貨物價值不能超過5萬美元,現在有了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單票報關單貨值放寬到了15萬美元,這樣我們就可以把義烏市場上更優質的商品推薦給客戶了。”
與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相配套,義烏海關出臺了一系列便利化政策。主要包括以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申報出口的小商品,可以享受海關24小時全程電子通關、簡化申報、智能卡口驗放等便利化舉措。
“具體來講,企業使用互聯網就可以完成申報,報關單審放時間最快僅需1分鐘,實現了24小時全天候通關。9月底我們又實施了長江經濟帶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通關方式和查驗地點,實現了多地通關、如同一關。”義烏海關監管通關科科長尹犇介紹。
義烏海關同時提醒,并不是所有出口小商品都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國家禁止、限制出口商品;未在經認定的市場聚集區內采購的商品;未經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確認的商品;使用現金結算的商品;貿易管制主管部門確定的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商品,均不能采取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