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經濟帶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路線圖出爐。
按海關總署公布的時間表,9月22日起,首先在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海關(下稱長三角地區海關)啟用區域通關一體化的通關方式;在總結評估的基礎上,適時在南昌、武漢、長沙、重慶、成都、貴陽、昆明海關啟用該通關方式。
這意味著,長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企業,在長三角地區各口岸海關進出口的貨物,均適用區域通關一體化的通關方式。長三角地區企業可自主選擇向經營單位注冊地、貨物實際進出境地海關或其直屬海關集中報關點,辦理申報、納稅和查驗放行手續。
海關總署發布的文件稱,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擇口岸清關、轉關、“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屬地申報、屬地放行”、區域通關一體化等任何一種通關方式。
那么,區域通關一體化到底意味著什么,會給企業帶來哪些便利,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在9月12日上海報關協會召開的長江流域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宣講會上,上海海關監管通關處官員進行了闡述。自貿區郵報根據這名官員的闡述,總結出了這么幾個關鍵詞:
【與傳統通關模式的區別】
傳統的通關模式,貨物在上海,就在上海報關,如果我企業是內地的,可選擇另一種方式,就是轉關:把貨物從上海轉關到武漢,或者從武漢出口的話,把貨物轉關到上海、寧波,從口岸再進境或出境。區域通關一體化之后,這個通關模式上在原來屬地申報屬地放行的模式上,進行了優化。
區域通關一體化的作業流程,很好理解,就是一句話:屬地申報、屬地放行,而且沒有企業資格限制。
原來做屬地申報,都要到主管地海關去申請一個資格,以后沒有這個資格限制,只要你是長三角區域范圍內的企業,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屬地辦理報關、放行手續。當然,這是指沒有查驗的情況。有查驗的,企業有幾種選擇:可以口岸、貨物所在地,把查驗完成,再把貨運回去;也可以通過轉關的方式,把貨物運回屬地去查驗。這可以自主選擇,沒有強制要求。
相比原來的清關、轉關,在區域通關一體化的模式下,企業可以不使用監管車輛運輸,就是說,辦結海關手續之后,可以直接用自己的車輛運輸貨物。如果你選擇在屬地放行的,屬地放行信息可直達口岸,不需要經過口岸通關,直接去監管場所提貨就可以了。當然這是基于海關電子化放行,上海這方面條件非常成熟。如果是沒有實行電子化放行的口岸,要到口岸通關做一個放行的確認,但是報關單的放行作業,屬地海關就可以完成了。那么企業完全可以自行運輸,不需要海關監管車輛。
在企業客戶端操作沒有影響的情況下,其實海關進行了內部的優化和整合。從海關來說,第一,海關審單機構發生了變化,形成了一個區域審單中心,由區域審單中心進行分工審單作業;第二,所有報關單的風險甄別,區域內都按照一樣的標準,形成區域審單參數,和區域的派單規則,不會每個關自己有一套參數,是完全按照一樣的流程。
【3點非強制性】
區域通關一體化之后,企業有這樣幾種作業方式可自主選擇:
一、通關方式。海關共有5種模式給企業自行選擇,包括口岸清關、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屬地申報屬地放行、轉關、及區域通關一體化模式。企業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進出口貿易、物流特性的模式,不是強制的。
二、申報口岸。企業可以在自己的經營單位注冊地申報,也可以到貨物所在地申報。貨物所在地里面,可以到口岸報,也可以到集中報關點申報。
三、查驗地點。這主要基于進口業務。出口業務,是主管地申報、口岸查驗。進口業務,可以選擇把貨物運回主管地,由主管地實施查驗。
【海關“1中心4平臺”架構】
區域通關一體化可以這樣理解,它有著“1中心4平臺”的架構。
“1”是形成了區域通關中心,它是個虛擬的概念,由4個平臺構成。
一是“申報平臺”,企業獲得艙單后,通過申報平臺,就可以按原來的方式進行報關。
二是報關之后,有統一的風險參數,通過統一的“風險平臺”判別報關單的風險值,再看去什么通道處置。
三是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報關單分流,由區域審單中心這一“專業審單平臺”,進行審核。
四是如果不進入審單中心,或是已經審結的,進入“現場作業平臺”,按照跨關區到流程進行作業,也就是可以在屬地完成所有的作業流程,或者企業選擇到口岸完成所有的通關流程。
【5點便利化】
改革后,便利企業、簡化行政審批的地方在于:
1.允許代理報關企業“一地注冊、多地報關”:允許區域外報關企業在區域內設立的分支機構,在區域海關直接報關。
2.簡化異地加工貿易備案手續,企業可以憑《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辦理異地加工貿易手冊設立手續,海關不再制作異地加工關封。
3.“三預”專業認定、行政許可在區域海關通用。企業在一地辦理的“三預”專業認定、暫時進出境等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在一體化范圍內海關通用。
4.在海關總署擔保及匯總征稅項目的基礎上,實現“一份保函、區域通用”。
5.監管證件區域通用,允許許可證件證面簽注口岸為長江經濟帶任一口岸的貨物(有指定進出口口岸管理規定的除外),在區域任一海關辦理申報驗放手續。
以上是簡化行政審批,還有一個變化,就是初期長三角試點,會在上海、南京、寧波設立三個審單分中心,對全稅則商品按照規則進行劃分,分別承擔各自分工范圍內商品的專業審單。
現場作業變化不大。
【5類特殊事項】
企業較為關心的特殊事項包括
(一)報關單的修改、撤銷:
1.原則是“誰審結誰修撤”。
2.接單現場統一負責受理報關單數據修改、撤銷的申請。
3.對紅通道審結的報關單,由審單部門進行審批和修撤,涉及跨關區的,由接單現場負責聯系異地審單中心。
4.綠通道報關單電子數據由接單現場處理。
(二)歸類與審價認定:
1.一體化區域內各海關歸類認定結果互認。
2.一體化區域內,按照“誰質疑誰認定”的原則進行商品歸類認定。
3.區域內海關歸類職能部門負責解答本關區提交的認定申請。
(三)退補稅:
退稅:按照“誰征誰退”的原則,即,由開具稅款繳款書的海關負責辦理。
補稅:按照“誰發現誰啟動補稅程序”的原則進行辦理。
(四)保證金延期及退轉:
對于專業審單審結的單證,報關單稅款擔保征收及延期業務由審核該報關單的審單處負責,具體操作由接單現場辦理。稅款擔保退轉意見的出具,由審結該報關單的審單處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操作由接單現場辦理。
(五)監管證件的認定:
一體化范圍內的海關,如遇許可證件電子數據聯網核查疑難問題,由現場海關向本關監管通關處進行請示,監管通關處負責通過海關綜合業務管理平臺聯系單與對方監管通關處進行協調,并將答復意見告知本關現場。